学院研究生处
天师院研工字〔2020〕62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2019级、2020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将于第十八周(12月25日)结束(部分学科第十六周(12月11日)结束),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1、学位基础课程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第二十周进行,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学位基础课程试卷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各学科类别(方向)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必修课程试卷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专业选修课程考试方式及内容一般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决定,但须有纸质留存档案。
二、考试内容及命题
1、试卷题量、难度应适中,考试内容以理解、材料分析为主,记忆为辅,试卷单题分值不得超过30分。各任课教师应按研究生处提供的考试试卷模板格式命制难易度相当的试题2套(A/B卷),两套考卷均需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并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任课教师命题时,应把握学位课程单科考试成绩一般不低于75分(其中英语、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的原则(见培养方案)。
3、各门课程试题命制由课程教师所属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命题试卷由研究生秘书务必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邮件至:596293790@qq.com)。专业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试卷制卷及试卷答题纸印制工作由各学院自行解决,须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三、考试纪律
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禁止出现违反考试纪律,泄漏考题、送人情分等徇私舞弊现象。
四、监考安排
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监考老师由课程教师所属学院安排。请各学院将具体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名单于12月25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五、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阅卷、登分工作,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并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成绩报告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至课程开设二级学院。
六、课程总结
任课教师须对所授课程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体会及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课程总结一式二份,一份存教师所在学院,一份交研究生处。
七、试卷装订
按统一要求装订。
八、其他工作
补修本科课程的研究生请与本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由各培养学院协调研究生参加相关科目考试。
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成绩报告单、试题登记表、试卷分析、试卷答题纸等电子版请从附件下载。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30日